关于张家围路25号17号花园小区3幢自来水水表未分户的情况投诉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19-09-26 12:19:00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09-29 11:48:09
您好!
信访件收悉,经市国资委调查了解,现将该信访件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信访诉求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张家围路17号花园小区3幢的业主,我们是9月份刚交房的楼盘,当时中介及开发商是说明,本幢的所有水表电表,均分户开户。但是现在交房的时候,物业要求我们先预付200元水费,并称今后水费由物业统一代收,各户均未分水表,只有一个总表。如此必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矛盾。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这种情况,我们业主是否有权力要求进行分表分户?单独进行缴费。水务集团,能否帮我们按户分表? 如果需要进行分户分表,我们业主需要怎么去办理,还是由开发商来进行办理? 恳请有关领导能为我们广大业主解决此问题,谢谢!”
二、调查情况和回复意见
经水务集团核实,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张家围路17号花园小区属总表供水模式,总表表后管线维护、水损分摊及水费回收属小区内部管理事务,水务集团无权介入处理。
为解决因小区总表供水产生的诸多问题,可由网友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小区物业公司牵头,向水务集团申报对小区供水系统实行户表改造,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水务集团将积极给予配合。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