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挪用农村土地建造猪场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5-01-21 18:46:27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于都县 2025-02-06 11:33:43
尊敬的网友:
您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乡村两级干部实地核查,方某某占用方某生农田0.3亩。
二、处理情况
仙下乡政府高度重视,在接到问题反映后及时与驻村领导村“两委”干部取得联系,驻村领导调度了相关工作,经双方协商以500元每亩每年的租金支付给方某生。已于2025年1月28日支付三年租金给方某生共计450元。
仙下乡人民政府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