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的违章,买单却要小轿车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0-11-23 19:07:13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 2020-11-27 17:17:40
刘先生:
您好!您在市政府网络问政平台提交的投诉件已收悉,我局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交通违法记录是上犹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错误录入,工作人员在录入轻便摩托车赣BS0***的违章记录时,误将车辆型号录入为小型客车。上犹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已对该起记录进行了更正,目前您名下的赣BS0***的小型汽车已无该条违法记录。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并将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心、提升业务水平。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
工作进行监督。
赣州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