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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污染严重,求助政府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18-01-01 18:39:02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018-01-04 09:55:46
  罗本瑞: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属于城市道路扬尘污染,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根据赣州市市委、市政府2017年4月1日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由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因此,建议转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理为妥。联系电话为:12319。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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