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19-06-05 19:50:07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019-06-12 11:02:54
王大连:
您好!您在网站上的问题已收悉,现就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所反映的厂应为定南县裕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定南县岭背镇月子村梅香小组,为年产3万吨铝铜金属制品项目。2017年6月5日经定南县发改委批复备案(定发改字〔2017〕155号),2018年7月18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经定南县安监局批复(定安监字〔2018〕29号),2017年9月27日《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定南县环保局批复(定环发〔2017〕28号),建设了配套污染防治设施,2019年5月全面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二、调查核实情况
该公司生产原料为高纯废铝、高纯废铜,通过熔铸获得铝锭、铜锭产品,设计年产铝锭26460吨、铜锭4320吨。主要生产工序包括熔化、浇筑等。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冷却水为循环使用。废气经降温室→布袋除尘器→引风机→碱液喷淋塔→40M烟囱外排。2018年9月定南县环保局曾接群众投诉,并委托了第三方检测公司(江西恒定环保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周边三户农户及厂区布了7个点位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的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表1二级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督促定南县环保局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企业生产期间正常运行环保处理设施,加强设施运行期间的巡查,及时添加药剂、更换耗材,污染物达标后方可外排,如发现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