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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公安局的骆和平贷款涉嫌骗贷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1-03-09 18:50:04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  2021-03-15 16:17:06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市人民政府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77月,上犹县看守所民警骆某平与广东鸿特惠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借款服务协议,借款156871元,利息以年化利率11%的标准偿还。但签订协议后,骆某平账户中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为11万元。20194月,广东鸿特惠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因非法集资、非法经营被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依法查处。被查处后,该公司委托其它追债公司对债务进行催收。20198月,骆某平一共还款148937.04元(本金110000元,利息38937.04元),年化利率约为17%。因本金及利息均已偿还,骆某平遂停止了还款。追债公司认为骆某平应按照签订的借款服务协议中本金156871元,年化利率11%的标准偿还借款,遂认为骆某平仍未还清借款。追债公司以不特定的人员和电话,通过电话和短信等形式长期向骆某平追债。骆某平曾向对方多次表示可以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但对方始终未通过合法途径来处理债务纠纷问题。

骆某平因个人资金周转原因与借贷公司签订协议借款,目前已积极偿还本金及利息。借贷公司与骆某平签订的借款协议中有骆某平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借贷公司对借款的偿还问题存在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您反映的骆某平贷款不主动退还,涉嫌恶意逃债及骗贷的问题不属实。2021311日,上犹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了核查结果。

赣州市公安局

 20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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