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合格却无法办理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已回复 类型:建议
2023-08-03 09:48:47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工单转派中心 2023-08-07 17:40:58
2023年8月4日接到12345热线群众求助(编号: WL2023080300001),现作出如下回复:
经核实,江先生承租的店铺为章贡区瑞金路6-61号,属于自建房。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既有房屋安全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市自建房办自﹝2022﹞17号),生产经营类房屋开业前需进行可靠性鉴定,而非仅提供房屋危险性鉴定报告。同时,从江先生提供的房屋危险性鉴定报告及房屋外观图片显示,该自建房存在加层加盖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23〕18号)要求,经营性自建房改建、扩建,应当依法办理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023年8月4日
医疗器械的许可在市审批局。请转办。
医疗器械的许可在市审批局。请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