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赣州市网络问政平台!
返回赣州市政府首页 >>
个人中心
问政首页
市长信箱
部门问政
在线访谈
网上调查
网上信访
建言献策
业务知识库
回应关切
发展论坛
购买电动自行车商家不开发票问题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21-07-15 14:58:49
本人于4.22日在南康区金赣大道芙蓉花苑A栋17号爱玛店购买了一台新国标小型电动自行车,当时店家只给开了他们店里自己的销售票据,说以后需要上牌需要发票再回来开据正规发票。现在交管部门说电动自行车也需要上牌,于是我们回去叫老板补开发票,但老板确不愿意开据发票了。作为消费者有索要发票的权利,商家应无条件开据发票。现在店家的这一行为,已构成偷税漏税的行为了。作为消费者应如何维护自身的权利。开不了发票就上不了牌照,没有上牌,骑车出行就会被交管部门处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7-20 10:07:30
网名朋友您好,您反映的事宜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能,建议您咨询税务部门。联系电话8152204.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
满意度调查汇总
回复内容
总评价:
次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
回复速度
总评价:
次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