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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出资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参加新农合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16-08-19 14:09:30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6-09-30 11:29:39
   

李生同志:

您好!关于宁都县退回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120元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 2016年赣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工作,明确县财政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参合,贫困人口个人参合缴费人均120元,由县政府通过统筹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予以安排。因宁都县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是在201512月至20162月收缴,当时县政府、县财政还未能安排贫困人口个人缴费的资金,为了不影响参合率的提高、不影响参合人员及时报销产生的医疗费用,所以采取了“先收后退”的政策,即先收取了你的参合资金120元。已开展由县财政资助所有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工作,并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贫困人口参合已缴费人数和金额的调查摸底和统计工作,摸清情况后,会及时将你所缴新农合的120退回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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