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赣州市网络问政平台! 返回赣州市政府首页 >> 个人中心

破坏生态环境 已回复 类型:投诉

2018-04-14 20:27:48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018-04-18 17:03:04
  你好,你在网站上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你反映的关于问题为:河道采砂,破坏河流,属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上犹县环保局已转由上犹县营前镇会同上犹县水利局调查处理,您可以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该问题。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