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赣州市网络问政平台! 返回赣州市政府首页 >> 个人中心
首页 > 发展论坛 > 正文
构建点线面管控体系 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发布时间:2017-10-25
  

    □龚建明

    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构建点、线、面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入手,强化安全责任担当,严格安全监管,全面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市政府被省政府授予“十二五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至今全市连续70个月杜绝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

    在线上延伸,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我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建立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落实、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了“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员工岗位责任”的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了“控制总量、层层分解,量化考核,签责任状”的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初步建立了“整合资源、上下衔接、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全市防范和处置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初步形成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协调、形成合力”的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向党委政府延伸。制定了《赣州市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班子成员,落实到了各级党政工作部门单位及其班子成员,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落实到每一个人头。

    向行业部门延伸。制定了《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明确了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的规定,制定、明确了县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市政府确定市直部门54名干部兼任安全生产监察专员,定点对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向监管一线延伸。在行业主管部门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内设机构。在全市277个乡镇(街道、居委会)设立了安监站。理顺工业园区安全管理体制,在赣州经开发区增设安监局,各县管工业园区增设独立的安监机构。推行工业园区网格化精准管理,委派监管干部分格包干负责安全管理。

    向企业单位延伸。一是制定《赣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各危化品企业从7类30项110条内容上进行自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针对18个部门、87个行业涉及的典型危险化学品主要安全风险,制定《赣州市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明确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及安全保障上,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专人管,有效消除和控制风险。

    向问责问效延伸。制定《赣州市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以致影响、贻误安全生产工作,导致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或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进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和一票否决,同时把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情况,列为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重要内容之一,作为对领导干部、领导班子领导能力的评价依据。至今已有5个单位被约谈问责。

    在点上突破,重点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我市是钨、稀土和萤石矿产资源大市,产量分别占全国产量的45%、60%和40%。非煤矿山数量大、分布广、类型多、条件复杂,安全生产水平不均衡,非煤矿山工作一直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严格执行一条纪律。明确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参与办矿。凡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办矿的,限期退出;参与办矿所收红利,限期上缴纪检监察部门;逾期不退出办矿、不上缴红利的,追究其责任,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充当非法采矿者“保护伞”、进行权钱交易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三项责任。县级人民政府承担领导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非法采矿活动进行集中打击。乡镇人民政府承担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群发性非法采矿活动。各有关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加强巡查、督查,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早处理。凡是存在非法采矿、勘查,非法加工、经营钨、稀土、萤石等矿产的,一个乡镇发现一处(一起)未及时处理,一个县(市、区)发现两处(两起)未及时处理,追究乡镇、县(市、区)党政负责人以及监管部门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三是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严管火工产品和生产用电,公安、供电部门不准向非法采矿活动供应火工产品和生产用电。摧毁非法生产设施,对各类非法采选活动,一律拆除工棚,拆除设备,炸毁或封堵窿道,妥善遣散人员。加大非法采矿刑事责任的追究力度。

    四是实行安全技术改造。通过“三改一推广”和“五防”,提升矿山本质安全程度。“三改一推广”即改革露天矿山采剥装运工艺、改造提升运输系统、改造通风方式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目前,我市适用中深孔爆破的采石场全部采用了中深孔爆破技术,实现了机械铲装作业和机械二次破碎。“五防”即防治水、防中毒窒息、防坠罐、防火、防地压。全市12处水下矿体全部或部分退出采矿,30座存在水患的地下矿山按要求完成了水患整治工作。

    五是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坚持“三保护、两调整、三控制、一放开”整合全市矿产资源。保护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保护赣州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调整矿业产业结构,做大做强矿业经济;调整利益分配格局,理顺二次分配机制,保护基层的积极性。控制钨、稀土产量,控制矿产品粗加工,控制初级产品的外流;放开矿产品的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发挥钨、稀土和萤石产业的集群效应。提高资源开发准入门槛,严把准入关,从严控制新上矿产资源开采、勘查项目。

    在面上提高,防范并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今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把我市确定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开展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赣州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确保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实效。

    在试点工作目标上,明确了“实现一个目标、实施三大工程、建立五大体系”的工作目标。一是实现“一杜绝一遏制一减少”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二是实施三大安全隐患重点治理工程。到2018年,以企业为实施主体根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以政府为主导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以综合治理为手段建成一批安全保护重点工程。三是建立完善五大安全保障体系。到2018年,全面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安全技术研发推广体系、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安全保障和处置能力。

    在试点工作任务上,明确了在六个方面抓好二十项重点工作的“620”工作措施:一是构建“四项”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三是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五是着力加强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六是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求各县(市、区)每年要选择1至2个行业领域或重点企业(场所)实施一批重点工程,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在试点工作措施上,一是以项目为导向,有效消除致灾因素。推进钨和稀土业隐患排查治理工程,重点实施大余县钨矿山尾矿库(头顶库)、采空区、地表隐患治理、西华山矿山公园、无主尾矿库治理等重点工程,在地质灾害严重的钨矿山企业推广建设地压微震监测系统。二是以规划为引领,有效隔离致灾因素。以有效隔离致灾因素与人员密集场所叠加为突破口,通过政府引导,规划先行,锁住源头,推进产业整合,提高准入门槛,以资金奖补、兼并重组等途径,助推南康家具制造产业安全整体升级工程,切实解决消防通道缺少、消防水源缺乏、职业病危害、涉爆粉尘等重大隐患。三是以投入为重点,有效预防致灾因素。依托互联网技术,在于都、瑞金、崇义、大余等4个县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 (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